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這幾天所見所聞所思總結-文林苑案

這幾天看了好多人的想法,文章,轉貼,懶人包的總結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論點,so do I

個人的想法依舊如之前那篇網誌所講:


"沒有絕對的是誰對誰錯,每一方都會有自己可以把持的立足點" 

=>> "每一方都有錯 只是是差在是在大錯小錯"





每個人都有"權" "益" 

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


只能積極去了解法律才得以保護自己降低傷害

很諷刺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點是不是以後能有所改變? WHO KNOWS?





不覺得 惡法非法 沒有法律何嘗管束社會?


當初會立法 或許都有當時環境因素以及考量 (或者參雜著利益)

多少有所考慮不周 畢竟人不是完美的 怎能期待人訂出的法律是完美的

隨著時間空間的變遷 很多法條都已不適用





過度站在法律方面 就會忽略情理 就會有悲劇


通常是要發生悲劇 大家才開始重視檢討 集會抗議遊行


才會有修法的可能性 讓於情於理於法 都更能讓悲劇不再重演


EX:當年竹竿性侵案 對於累犯的加害人還有辦案疏失的公務員無法可管 也是到後來亡羊補牢 但仍舊是悲劇


EX:唱歌走音違法,在浴缸吃橘子違法 //這到底是甚麼詭異法律為何還會存在?


EX:有人認為死刑違反人權 有人不認同

   //個人是站在不認同方,
     至少我不認為台灣現在的環境有辦法像北歐做到教育讓再犯率低的狀態,才有能力去廢死



礙於法律不溯及過往 所以只能讓當年的悲劇留下的是慘痛的回憶

但是重點是


身在當下那個時代的我們

會不會自己去想想 甚麼才是公平正義

不是單只是聽媒體或某方言論隨波逐流

是要選擇當一個沉默者旁觀以對


或是看完 憤慨完 就隨時間忘了


還是等著別人替你抱不平


OR自己挺身而出發聲


進而讓它變成實際行動 有所作為 


讓這起事件發生之後,我們身處的環境有所改變

而不是隨著時間 這一切的一切就被淡忘了



不論對學生,有工作家庭包袱的人


的確 這是件很需要勇氣的事情


我們都該為這些勇氣十足的人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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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實在不太喜歡FB的版面 此外還有隱私問題

因為此是最近比較長浮上FB 大部分人還是在FB比較活躍

希望可以暫時脫離FB,回歸plurk(雖然兩者還是很常發生lag當掉的狀況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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